钥匙插进锁孔,刚转了半圈,门缝里就漏出一阵笑声。

        陆宇森的手顿住了。那笑声又尖又亮,像一把钝锯子,从他刚筑好的平静上硬生生拉过去,隔着一道门都刮得人耳膜发麻。他站在门外,握着钥匙,心里那一点从车上带回来的温热期待,忽然就像被什麽东西轻轻戳了一下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深吸一口气,推开门。

        客厅的灯全亮着,电视开得很大声,一个他叫不出名字的综艺节目正在播,萤幕上的人笑成一团。茶几上摊着好几袋零食,薯片碎屑撒了满桌子,几罐啤酒东倒西歪,有一罐还倒了,在木头桌面上留下一圈浅浅的水渍,正慢慢往下淌。

        然後他看见了唐曼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整个人陷在那张布面三人沙发里,一条腿架在茶几边缘,另一条盘在身下,把自己摆得像这客厅是她家的。她穿着一件领口松垮的浅色背心,布料薄得能隐约看见底下皮肤的颜色,而且很明显——非常明显——底下什麽都没穿。两个小小的凸起把背心顶出形状,随着她说话的动作一晃一晃。她的皮肤是晒了很久的麦色,匀称、紧实,像刚从哪个海边回来,锁骨上泛着一层淡淡的油亮。搭在茶几上的那条腿一晃一晃,脚趾涂着鲜亮的橘红色,晃得人心烦。

        「哎哟!」唐曼看见他,嗓门又高了两度,「陆大忙人,你可算回来了!我们家初宜等你等到都快睡着了。」

        我们家初宜。陆宇森在心里把这几个字翻来覆去嚼了两遍,没接话,低头换鞋,把钥匙放回玄关那只旧碗里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本来想好了,进门要先抱一下妻子。

        整整一个月了。每天早上七点出门,晚上十一点到家,中间隔着开不完的会、改不完的方案、堆到脖子根的邮件。昨天深夜他坐在办公室里,对着一屏红色的进度表,忽然觉得自己像一只被关在玻璃罐里的虫子,所有的力气都用来在原地打转。那时候他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:回家,把妻子抱进怀里,好好睡一觉——或者,好好做些别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连要用的东西都提前放进床头柜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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