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自己真的答应了,那么自己就彻底踏上了一条不归路。-可是我要生活啊!
我要读书,要上大学,要吃很多没吃过的东西,要跟兰姐一起做很多有意义的事。
你们要我的命。那我就不要命了。
自己擦了擦脸颊上的汗和泪,等指纹清洗的差不多,就把匕首塞到一名毒贩手里。
再拿出纸巾蘸了酒精,准备一点一点的清洗自己留下的痕迹但是这里是一个开放的空间。
急切间,也许总会有些什么纰漏。那就没有办法了。
自己用纸巾包住那包毒品,将它塞在毒贩的口袋里。这样还不够。
想要脱身,必须做另一件事情。火。
唯有火才是愤怒的极致,它会抹去一切,只留下最蠢笨的证据。火光照亮了夜。
·.....半年后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